目前,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包括基本规则体系正在逐步完善。当前,市场化电量逐步提升、绿电增长迅速,市场主体、交易模式和交易品种日益丰富,如分布式电源、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逐步纳入市场,初步形成了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容量补偿的交易结构。
面向“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初步建成,到2030年全国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的总体任务,我们需要从物理特征、经济社会、政府治理三个体系来把握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包括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物理特征、充分考虑对经济社会稳定的影响以及我国体制对市场机制价值导向的影响。
下一步我国电力市场该如何进一步建设?需要重点思考的四方面问题:一是电力市场的顶层政策要围绕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和目标实现来设计,重视上下位制度、不同部门、中央与地方、市场主体之间等多重关系的协同;二是电力规划机制与市场机制的协调,要区分弹性和刚性不同需求;三是正确认识新型电力系统下的系统成本,妥善处理电力价格的交叉补贴和向终端用户的传导机制;四是需要考虑绿电、绿证与其他低碳政策产品的顶层设计及国际互认问题。
摘编自21世纪经济报道2024年10月18日,原文链接:https://m.21jingji.com/article/20241018/herald/31de572bd605031ae9f3300523eeff7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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