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
《通知》指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和电力市场体系建设需要,更好统筹电力安全稳定供应、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资源经济高效配置,分类完善煤电、天然气发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优化电力市场机制;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有序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对机组可靠容量根据顶峰能力按统一原则进行补偿,公平反映不同机组对电力系统顶峰贡献。
《通知》指出,一是分类完善容量电价机制,完善煤电及天然气发电容量电价机制,完善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机制,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二是有序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提出了可靠容量补偿机制的总体要求和合理确定补偿范围,要求做好与容量电价政策的衔接;三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完善电力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完善电费结算政策,明确区域共用抽水蓄能容量电费分摊方式;三是做好组织实施,加强工作协同,建立电价承受能力评估制度,加强容量电费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