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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4年7月2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应高度重视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定期梳理电网安全风险,有针对性地做好风险识别、风险定级、风险监视、风险控制、风险治理工作,以便及时了解、掌握和化解电网安全风险。

《征求意见稿》制定了电网安全风险识别要求: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组织风险识别,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其他并网主体的业主单位应配合做好风险识别工作。风险识别应明确风险可能导致的后果、查找风险原因、判明故障场景。

《征求意见稿》制定了电网安全风险等级划分原则:对于可能导致特别重大电力安全事故的风险,定义为一级风险;对于可能导致重大电力安全事故的风险,定义为二级风险;对于可能导致较大电力安全事故的风险,定义为三级风险;对于可能导致一般电力安全事故、县域电网全停的风险,定义为四级风险;其他风险由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自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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