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推动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制定总体要求,参与试点的地区应全面执行充电峰谷分时电价,力争年度充电电量6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其中通过私人桩充电的电量8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参与试点的V2G项目放电总功率原则上不低于500千瓦,年度放电量不低于10万千瓦时,西部地区可适当降低。
《通知》制定了重点任务,一是发挥电力市场的激励作用,二是完善价格与需求响应机制,三是加强智能有序充电应用推广,四是促进V2G技术与模式协同创新,五是强化工作保障和有效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