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总体要求,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功能进一步成熟完善,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中有升。
《意见》提出具体措施,一是推动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二是健全电力市场的各项功能,三是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广泛参与电力市场,四是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制度体系,五是强化政策协同,六是加强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