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教职工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营造尊师重教氛围,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华北电力大学教职工荣誉体系管理办法(试行)》,经学校2022年第5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