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校公用房管理工作水平和房产资源使用效益,根据《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深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有关规定》(教党〔2014〕18号)、《华北电力大学房产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华电校资〔2021〕10号)等文件要求,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建标191-2018)规定的相关指标,结合我校房产资源实际情况,对《华北电力大学办公、教学及科研用房管理办法》(华电校勤〔2009〕7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华北电力大学办公教学科研用房管理办法》经学校2022年第7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