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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高聚工程” 项目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直各学院、科研平台:

4 月 7 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 理委员会召开了关于开展 2026 年度高创计划·高聚工程项 目候选人推荐工作的说明会,启动 2026 年度高创计划·高 聚工程项目候选人推荐工作(以下简称“高聚工程”)。现 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和名额 

高聚工程候选人通过专家举荐或单位推荐产生,侯选人 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推荐渠道,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专家举 荐方式,不占归口单位名额。 

专家举荐。须由本领域 2 名(含)以上的全球著名科学 家、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学者、科技投资家 或科技领军企业主要负责人联合举荐。每名专家每年限举荐 1 人。专家举荐人选不占依托单位推荐名额。申报材料须经 依托单位审核同意。 

单位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候选人我校限推荐 2 人, 全国重点实验室可额外推荐不超过 1 人,不占依托单位推荐 指标。依托单位要在单位内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 进行初步评价,择优推荐。 

申报人、依托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申 报材料不得违反国家保密规定,不得含有涉密内容,否则取 消评审资格。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按 2026 年 1 月 1 日计算)。

3.申报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应为在京独 立法人单位。申报人应与依托单位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

4.申报人及依托单位应信用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期的科 研失信记录和其他相关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记录。 

5.申报人在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的,应为学科带头人, 主持过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国家 重点研发计划,且在重大原始创新方面取得过突出研究成果。

6.申报项目应为申报人与历年高创计划领军人才项目入 选人才、新型研发机构和国家实验室研究员、高校学科带头 人、科技领军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核心技术骨干合作,开展的 跨学科、跨领域、跨单位,以产业发展需求为牵引的前沿交 叉合作项目。项目有望形成原创性、引领性创新成果,且应 具有较好的市场应用前景以及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已入选国家级领军及以上层次人才和市级同层次及以 上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再申报。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要求 

1.院系初选

4 月 13 日 11:00 前。学院(科研平台)推荐不超过 2 名申报人至人才工作处。依托我校建设的全国重点实验室推 荐不超过 1 名申报人至人才工作处。院系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和标准对人选进行初审,对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召开党组织 会议对人选的政治表现、师风师德、学术诚信、廉洁自律情 况进行把关,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召开党政联席会集体讨 论,提出初审推荐人选并出具书面意见。专家举荐渠道,名 额不限,也需通过学院鉴定把关和推荐。

4 月 13 日 11:00 前提交附件内材料至人才工作处。

2.职能部门审核及专家评审 4 月 14 日前,完成材料复审复核及专家评审。 

3.确定推荐人选 

4 月 15 日前,学校确定推荐人选。 

4.校内公示 4 月 15 日-4 月 21 日,完成校内公示。 

5.提交申报材料 

4 月 22 日 10:00 前,拟推荐人选将申报书及其他受理材 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人才工作处。按照相关要求,学 校上传推荐材料,完成推荐工作。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邸晓睿 

电 话:61772414 

地 址:主楼 D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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